12月4日是第8个国家宪法日,宁波市司法局组织开展法律援助惠民生活动。积极宣传法律援助法,并发放法律援助法等相关的文本、宣传折页万余份、现场解答群众咨询百余人次。
当日,宁波市各地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和志愿者深入地铁站、工地附近、公园、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旨在引导广大市民学习宪法、尊重宪法、维护宪法,了解法律援助,为群众提供法律帮助。
在宁波大学地铁站,市民李女士向宁波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咨询近来生活遇到的困境。其不慎将别人的花瓶打碎,对方要求李女士恢复原状,彼此陷入僵局,于是希望通过法律的方式解决纠纷。
海曙区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海曙区月湖盛园等地,通过悬挂横幅、展板展示、发放法律宣传手册、设立法律咨询台等形式,向社区群众发放宪法、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援助法等宣传册,耐心解答群众提出的有关家庭纠纷、财产继承、邻里矛盾、劳动合同等方面的法律问题。
镇海区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宪法宣传周”主题宣传活动,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浓厚氛围。工作人员走进庄市民法典广场,为居民讲解宪法、法律援助法相关知识,并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等服务,为广大居民答疑解惑。
另外,鄞州区、江北区、奉化区、慈溪市等县市区的法律援助志愿者也在12.4宪法日,以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相关咨询、组织开展解答法律援助法问题等形式,向居民宣传宪法、法律援助相关知识。
来源:宁波市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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