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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1期)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9月19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1期)。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11期) 国家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系统于2022年6月28日、6月30日发布涉及我区2批不合格产品信息,涉及我区3家食品经营单位。现将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检基本信息 1.根据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2年总局抽检计划,2022年6月1日,湖北省食品质量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对武汉市江岸区南乐食品厂委托生产的“绿豆糕”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7月5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2.根据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2年总局抽检计划,2022年6月2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湖北金楚良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味冰淇淋”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7月6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3.根据抽检监测(转移地方)2022年总局抽检计划,2022年6月2日,武汉食品化妆品检验所对武汉连连牛果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榴莲味冰淇淋”进行了抽样,经抽样检验,大肠菌群、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275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冷冻饮品和制作料》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2年7月6日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将检验报告送达至该单位,该单位未提出异议。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局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2年第11期)

二、原因排查及企业整改情况 武汉市江岸区南乐食品厂将强化销售、运输管理,并加强对被委托方生产过程的监管。 湖北金楚良品食品有限公司对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整改,建立专库专用制度,增加库房温湿度调节设备,修缮生产储存场所,完善记录文档。 武汉连连牛果业有限公司加强对被委托生产商的选择及质量管控,确保产品质量合格。 三、违法行为查处情况 经调查,现有证据不足以证明武汉市江岸区南乐食品厂委托生产不合格食品的事实,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对该单位不予行政处罚。 湖北金楚良品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六条,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规定,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武汉连连牛果业有限公司生产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对该单位予以行政处罚。 四、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以上单位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武汉市江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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