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体育赛事 > 正文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97亿元宁德时代专利大战又胜一局:可获赔0.58亿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第三季度营业收入为25.97亿元宁德时代专利大战又胜一局:可获赔0.58亿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10月18日晚间,宁德时代披露三季报,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2590.45亿元,同比下降12.0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60.01亿元,同比增长15.59%;基本每股收益8.19元。其中,第三季度实现净利润131.36亿元,同比增长25.97%。当日,宁德时代股价涨7.94%,报收249.89元/股,市值重新超过一万亿人民币。 根据SNE数据,2024年1—8月宁德时代全球动力电池使用量市场份额37.1%,同比提升1.6个百分点,排名第一。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公布的数据显示,2024年1—9月宁德时代国内动力电池装车量市场份额45.9%,同比提升3.1个百分点,排名第一。 宁德时代前三季度营业成本进一步降低,为1860.33亿元,同比减少19.15%。此外,今年前三季度研发费用为130.73亿元,同比减少12.12%。宁德时代同时披露资产减值损失为-66.52亿元,同比增加133.54%。报告解释称,主要为无形资产、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计提的减值准备,及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 在财务报告公布的同一天,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等专利官司也有了新进展。10月18日,中创新航(3931.HK)披露了与宁德时代的诉讼进展。 2022年8月,宁德时代就专利“动力电池封装组件”提出的知识产权侵权向中创新航索赔。宁德时代主张中创新航和中航锂电洛阳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原告本次涉诉专利的专利权的行为,包括停止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侵害原告专利权的产品;主张中创新航及中航锂电洛阳连带赔偿原告经济损失1.3亿元,以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 10月16日,一审民事判决书,中创新航以及关联方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立即停止实施侵害宁德时代上述实用新型专利权的行为,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截至2022年7月18日生产制造的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行为;公司与中航锂电洛阳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连带赔偿宁德时代的经济损失0.58亿元及为制止侵权支出的合理费用50万元;驳回宁德时代的其他诉讼请求。 这也意味着电池领域第一大专利纠纷案有了结果。不过,中创新航对此不服,该公司表示动力电池领域的技术进步和产品迭代速度快,中创新航产品采用更先进的技术和结构设计,此外,本次涉诉专利已于2023年2月1日届满,不存在本判决中提及的需要立即停止销售或许诺销售侵害本次涉诉专利产品的情形。中创新航表示会继续上诉。 与此同时,中创新航近期针对宁德时代及其他公司侵犯其专利权,向湖北省和江苏省高等人民法院提起四起诉讼,诉讼金额合计达到10.07亿元。截至公告日,上述案件尚未开庭审理。 自从2021年第一起侵权诉讼开始,宁德时代与中创新航开始了长达三年之久的专利诉讼大战,其中部分案件已有判决结果,但仍未迎来最终结局。目前,两家公司关于专利争夺的矛盾仍在持续升级,目前来看似乎不会有和解迹象。

有话要说...